Renn Lola, Renn Lola

文章已经酝酿了很久,一直没心情写,今天从医院出来,感觉了了一桩事,于是能定下心做事了。时间还是磨得快,跑完步回来翻翻论坛洗完澡洗完衣服已经是到该睡的点了,不甘心那张fft图和博客的评论邮件功能,蹭到了现在。其实早早的感到一阵晕眩,就知道自己该睡了,然而还是不甘心,执意在半睡半醒之间把这篇文章写完。

————————-絮叨和正题的分界线————————-

Renn Lola, Renn Lola是从那个电影借来的,这个名字还不错,掷地有声,言简意赅,换成祈使句,达吾意。

为什么要跑步?

从小时候最初开始跑步的时候其实并不明了,多半是人的本能,一二年级的时候常在学校的煤渣操场上玩抓人(就是你追我赶,赶不上算输,被赶上也算输),那个时候好像和现在打球一样灵活,踝关节和腰转的特别快。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和现在什么都发愁的年代有很多东西都截然不同了,极速转身爆发冲击的快感仍是一样的,这种感觉就像是用拳头砸胸口,或者听到摇滚里的定音鼓(交响乐的定音鼓还是差点),潮声澎湃。小学毕业开始有规律的晨跑纯粹是当成自己的一项义务,从来没有反抗意识,就像当年从来不问是不是非要做作业一样。如果不去做,就有原罪感。

初中开始打球,篮球,直到高中快毕业还臆想着自己运动机能和意志很威武。就是在中学的六年中,运动的意志已经被青春期不知觉掩盖,消蚀,读书的困惑,初恋的臆想,压迫感,是是非非,鸡零狗碎——尽管这些事情都意义重大,然而还是鸡零狗碎。中学毕业的时候,在操场上跑出四百米就有了疲感,两条腿还是能发力,但是胸腔无论如何张不开了,腹肌疲软。就连当时踢足球的时候,也难得消受追球的快感,见着球能追算是不错了,一半时候都不追人回防,宁愿等在人家门口管后场要球——那时候还是把场子横过来踢的还是,那时候怎么个懒法是可想而知。

当时也是怀揣着扑通扑通的熊心虎胆高瞻远瞩地来上大学的——现在回想,其实还没过完入学瘾来就已经被大学上了,让人迷奸了一样(好在被迷奸的还能比被诱奸的强),等重新穿上裤衩的时候,已经换了一条了——所幸在这种情况下人被锁在基础学院,清教徒一样跑了一年,吊在双杠上做仰卧起坐——记得当时经常见到一个女生,黑黑的瘦瘦的,后来在西校区常在球场上见到她。那时候天天早上在操场上跑的时候,是说不出来的涩味和矛盾心理。忘了当时每天跑几圈,肯定从寝室出来不会超过半小时,加上做仰卧起坐的时间。单调的建筑,七舍,体育馆,院墙,丰乐小区的居民楼,胃里什么都没有,看都看得吐,秋末和初春的时候很冷,坚持只穿一件长袖Tshirt,身体什么地方都不觉得冷,就是觉得肺冻得一动不动。一圈,一圈,全算上恐怕也就四五圈,却一天天觉得永无尽头,操场简直大的没边,如来佛祖的五根指头都不知道放在哪,弥漫操场的惊惶感,像漫到下巴的大水,窒息人。唯一值得欣慰就是,我还在跑——仅此。搬到南湖这边瞬间牢笼就散了,游泳,篮球,羽毛球,跑步,跑步板上钉钉排最后,对跑步的枯燥和寂寞感真是惶恐之至,几乎胜过怕死。

小时候曾经追逐的煤渣操场已经变成了这样,小学也早也没有了,现在连周边的房子都已经不是照片里这个样子了

好在还有些原罪感,这种原罪感从来没有消失过,曾经自欺欺人的哄骗,游泳、打球代替跑步什么的,始终都哄不过与生俱来的原罪感,所以还是会经常去跑步,可能一年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日子在跑步,但是终归是在跑。韦伯讥笑中国人都有一种软绵绵的幸福感,好像我也不例外,至少在跑步这件事上,时常纵溺。搬出寝室住了两年多,带来这个在校外跑的念头还是很实在,枯燥感不至于那么强烈,从一出发就有目的地——这一点很救命。尽管现在还是隔三差五感觉腹膜张不开,腹肌挺不住,但是抬腿的感觉不一样得赤裸裸,瞎子都能看得到。

为什么要跑步?

教科书上有很多说——人就是这样自高自大,什么事情总要拿出自己的理由来,总想自己解释一切,用自己的价值去衡量一切——上根本没有这那的道理,是人就该跑步,不跑的是死人。人是从跑步立命的,人要是不会跑早死绝了,保护自己最终极的办法,就是跑。跑步是上天安排的,上天最大

求生的欲望,

太长了,太夜了,明天再写

当时在西安张学良纪念馆拍的

————————-昨天和今天的分界线————————-

一连串噩梦——好像是两场,情绪压抑,吃完晚饭什么都不想动,原本剩下这半篇也不想写,还是勉强打起精神来写完睡觉。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心情,跑步是有好处的,可以忘掉一些恼人的东西。人应该接受冲击,昨天跑步因为前一天的鞋子湿了还没干,所以换上打羽毛球的回力鞋去跑了,两种感觉。每次看到荧幕上那些大腹便便的男人赤条条的要趴在女人身上,即觉得很惊悚。一联想到万一自己以后也变成那样,就吓得如芒在背,难道会有女人喜欢自己身上趴着一滩软趴趴的肥肉?那样还会有激情?跑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日后自己脱掉衣服能让面前的女人觉得赏心悦目,锻炼大腿的持久力,为了日后可以一口气把老婆抱上五楼。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白瑞德,才不想给人脑满肠肥的形象。日后有的是长膘的时候,稍一懈怠就会让腹部走形,年轻的时候不对自己苛刻一点,难道意志力能像水一样积蓄起来?奶牛两天不挤奶就挤不出来了,不要说人了——今天累了,懈怠一晚上,马上就睡觉。明天还穿着回力鞋去跑。认识了五年的大学同学Y,那天眼睁睁的看着他从一米多高的窗台上往下跳,跳到下面的沙地上,膝盖上的韧带伤了——幸好没有撕裂,好歹也是修养了一个月——到死都不愿意变成他那样,宁愿是钙质流失挫断双腿,也不愿意那样。有史为鉴,坚决不用游泳糊弄自己,坚决不用打球糊弄自己,更何况现在大夫不让打。不接受冲击力的身体,肌肉,软组织,生理曲度弹性都会退化,内脏也会丧失动力,现在跑步不为别的,就为了活命。

PS:昨天说的软乎乎的幸福感是韦伯批评德国人的,张冠李戴了

好在还有些原罪感,这种原罪感从来没有消失过,曾经自欺欺人的哄骗,游泳、打球代替跑步什么的,始终都哄不过与生俱来的原罪感,所以还是会经常去跑步,可能一年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日子在跑步,但是终归是在跑。韦伯讥笑中国人都有一种软绵绵的幸福感,好像我也不例外,至少在跑步这件事上,时常纵溺。搬出寝室住了两年多,带来这个在校外跑的念头还是很实在,枯燥感不至于那么强烈,从一出发就有目的地——这一点很救命。尽管现在还是隔三差五感觉腹膜张不开,腹肌挺不住,但是抬腿的感觉不一样得赤裸裸,瞎子都能看得到。

为什么要跑步?

教科书上有很多说——人就是这样自高自大,什么事情总要拿出自己的理由来,总想自己解释一切,用自己的价值去衡量一切——上根本没有这那的道理,是人就该跑步,不跑的是死人。人是从跑步立命的,人要是不会跑早死绝了,保护自己最终极的办法,就是跑。跑步是上天安排的,上天最大

求生的欲望,

太长了,太夜了,明天再写